各二级学科:
为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》(教研〔2018〕1号)文件精神,结合《遵义医学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(试行)》(遵医院办发〔2018〕26号)文件要求,药学院将开展2020年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履职情况考核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考核范围
考核时间范围:2020年1月1日-2020年12月31日
考核对象:药学学科正在指导研究生的硕士研究生导师
二、考核内容
对2020年1月1日-2020年12月31日期间,根据导师在研究生立德树人工作中的实际表现,主要从个人基本素质、思想政治、师德师风、研究生培养等方面进行考核。
三、考核程序
2021年3月15日前,各硕士点要求所有在读研究生填写《药学院2020年研究生导师“立德树人不准行为”考查表(研究生用)》详见附件1;由各导师填写《药学院2020年关于硕士生导师立德树人履职情况自查表》详见附件2提交到所属二级学科进行审核。
四、考核要求
请各学科导师和研究生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应表格。于2021年3月15日前上交药学院科技与研究生科,此次考核结果将作为2021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。
地址:药学楼5楼1-510
联系人:孟灵巍
联系电话:0851-28200264
药学院科技与研究生科
2021年3月8日